第一条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规范各级党组织的谈心谈话活动,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根据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和党内有关规定,结合支部实际,制定本规则。
第二条谈心谈话范围
党支部委员之间、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、党员和党员之间,开展谈心谈话。
第三条谈心谈话形式
(一)集中谈话。
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,支委成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交流思想,交换意见,提出意见和建议,并主动接受党员、干部群众约谈。
(二)个别谈话
1.提拔任用、岗位调整、承担重要工作任务的必谈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强化责任担当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
2.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,及时告诫提醒,保持清醒头脑,发扬成绩、再接再厉。
3.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,帮助分析原因,制定措施,振作精神,积极改进。
4.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,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,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,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。
5.有矛盾摩擦的必谈,消除成见,沟通思想,形成共识,增进团结。
6.存在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的必谈,指出问题症结,进行教育引导,提醒帮助,防微杜渐。
(三)个人要求谈话。
党员、群众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,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。
第四条谈心谈话内容
(一)听取党员在思想、学习、生活等方面的情况。
(二)了解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落实集团党委决策部署工作的情况。
(三)了解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主要工作实绩。
(四)反馈组织掌握的有关情况,提醒或告诫存在的问题,明确改进的方向及措施。
(五)听取党员的意见建议。
(六)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。
第五条谈心谈话原则
(一)实事求是原则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,实事求是,本着对党负责,对组织负责,对工作负责的态度,开展谈心谈话。
(二)以诚相待原则。坚持开诚布公、坦诚交流,注重倾听呼声,善于听取意见,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。
(三)激励关怀原则。尊重和关心党员,充分肯定工作成绩,激发干事创业内在动力,帮助解决实际困难。
(四)区别对待原则。坚持因人而异、因势利导,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和特点,进行有针对地谈心谈话,做到有的放矢。
(五)经常及时原则。定期谈话和不定期谈话相结合,及时交心谈心,对出现的问题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。
第六条谈心谈话要求
(一)党支部委员之间、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、党员和党员之间,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。
(二)党支部委员成员根据需要安排个别谈话,并主动接受个人要求谈话。
(三)建立谈心谈话登记制度和谈心谈话记录制度。
(四)谈心谈话中反映出的重大、突出问题及时向党组织反映。